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粵語流行曲
號稱中國『搖擺樂之父』的崔健,認為:『唱一個大家聽不懂的老歌,根本沒有意義』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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粵語流行曲
號稱中國『搖擺樂之父』的崔健,認為:『唱一個大家聽不懂的老歌,根本沒有意義』,為什麼聽不懂?因為他不懂聽廣府話呀!他又認為:「很多人認為二十年前的經典情歌,已經足夠代表香港了,但是我堅決不同意。 為什麼沒有更現代、更年輕一點的香港人,登上大陸的舞臺,去表現他們的聲音?」
歌曲的文字代表填詞人的話,借了作曲家及編曲家的音樂旋律表達了他的話。作曲及編曲家都有他的言語,借音符及樂器表達出來。這些都是『超乎語言的表達』。當受眾欣賞一首西方古典音樂時,或者一曲中國或印度或日本等地區的音樂時,作曲者的心靈正在向聆聽者訴說。這是超過語言能力的表達方式,彼此可以心靈相通,會心感應。資深如崔健之流,本該萬二分明白。故此,有說:『音樂無彊界』。
盡管填上詞,用不同的語言唱出或吟出作詞者的說話,亦是『萬國語言』。因為作詞者按此音韻發出心聲。尚記得:『 詩者,志之所之也,在心為志,發言為詩,情動于中而形于言,言之不足,故嗟嘆之,嗟嘆之不足,故詠歌之,詠歌之不足,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。 』歌詞的作用,便是『言志』,用地方上的語言,只是言志的工具而已。
舊日,香港年輕人喜愛歐西流行歌曲,聽得多了,也能啍幾句番文歌詞。但是,未必對所啍的歌詞含意(無論表裡)都一一了解。然而,都知道這首歌曲是表達快樂,或是憂愁。這已足夠了。我們能夠分享到作曲、作詞人內心的感受,引至產生共鳴,便是作者與受者之問的溝通了,還要什麼?。
聽歌是一種現代社會的消費行為,最大的收穫乃係:感覺。聽不聽得懂?不在於語言,在於內心感覺。聽者基本上麻木不仁,或者毫不專心在意,難怪『聽不懂』。能聽得懂英文,有多少人聽懂法文?義大利文?日本人?印度文?外語歌曲豈乏意思了嗎?
過去天主教唱聖詩做彌撒採用拉丁文,有幾多教友聽得明?高僧唸經用梵文,有幾多人聽明白?不是採用什麼語言問題呀!
至於情歌。八十年代香港粵語流行曲盛行,年輕消費者花費力量十分巨大,做成了『年輕人消費』一股力量。消費於唱碟中的金錢,主要是對『愛情的憧憬』,愛情良好的願望興對愛情樂觀的憂慮。故令業界集中力量製作情歌。當年,媒界助力下,一擊即中的生意眼。經典者,不外乎愛情的偉大及相愛的喜悅或者痛苦。崔先生太看高了香港青年的愛情觀了。天下間,正在愛河中的男女主人翁,有多少理智地發表他們一代的愛情觀的心得?談情說愛本是一種感受,歌而頌之,手舞足蹈便是了。
香港人仍然以本土的話表示『愛』!只有本土的母語始能足夠表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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